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展会信息 >  正文

《出口鞋类质量安全实用手册》新闻发布会在104届广交会成功举行
2008-11-05 09:45  文章来源: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11月2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在第10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联合举行“《出口鞋类质量安全实用手册》新闻发布会”,并向参展企业免费发放《出口鞋类质量安全实用手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参加广交会的部分鞋类企业100多人参加了活动。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制鞋业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良机,迅速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鞋类生产国和出口国。目前,我国鞋类年产量超过100亿双,带动就业超过600万人,年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60%,已形成从研发设计、加工到营销的完整产业链,成为我国轻工行业的重要支柱产业。2007年,我国出口鞋类253亿美元,占全球鞋类贸易额的38%;出口成品鞋81.7亿双,占全球鞋类贸易量的73%。
 
  为进一步优化我国鞋类产业结构,提高出口鞋类质量安全水平,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政府公共财政资金的支持下,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组建了由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全国制鞋标准化委员会、陕西科技大学、鞋类主产地进出口检验专家、主要鞋类生产企业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出口鞋类质量安全实用手册》。

  《出口鞋类质量安全实用手册》汇总了我国出口鞋类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市场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国内鞋类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等,对鞋类出口企业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有助于企业全面了解国外质量安全的法规及标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提高我鞋类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树立“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为方便更多企业了解、使用,商务部外贸司(http://wms.mofcom.gov.cn)、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http://www.cccla.org.cn)将在网站上发布《出口鞋类质量安全实用手册》。

  2008年,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还将在浙江、广东、福建等鞋类主产地举办“出口鞋类质量安全”系列培训活动,推动我国鞋类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732683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