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公布鞋履生态标志颁发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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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5 14:58 文章来源: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欧盟官方公报于2009年7月28日公布欧委会决议第2009/563/EC号,为欧盟的鞋履生态标志订立颁发准则。现时使用的准则,将于2010年3月31日后失效。
新决议强调,鞋履包含所有拥有接触地面的固定外鞋底以及旨在保护或覆盖脚部的服装。鞋履不应包含任何电动或电子部件,供应商必须确保皮制鞋履最终产品不含铬VI,并提交EN ISO 17075测试报告以资佐证;产品组件或最终产品的物料不含有砷、镉及铅,禁止使用五氯苯酚及四氯苯酚,以及属于22种芳香胺名单内的染料;最终产品的包装纸板箱须使用百分之百循环再造物料,塑胶袋亦须含有至少75%的循环再造物料,或者必须是生物降解或可腐化物质。 |